广州公积金有什么用途

2024-05-19 03:37

1. 广州公积金有什么用途

公积金有什么用?

广州公积金有什么用途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 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 广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什么用途中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广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什么用途中

4. 广州公积金

若您指的是提取(我行公积金联名账户)广州公积金提取业务需由客户本人办理,也可公证委托他人办理或由单位集体办理。
提取业务仅支持转账支付,不允许提取现金。提取的资金须转入客户提供的本人本市个人储蓄账户内;如客户死亡,资金须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个人储蓄账户内。
针对二次提取的客户,要求本次办理提取业务的时间距离上一次办理提取的时间间隔大于或等于180天,否则不予受理。
提取方式分为两种:
【储蓄提取】指客户持相关资料到网点柜台办理提取申请,提取的资金以转账的方式转到客户指定的个人储蓄账户(卡或折)内。
【约定提取】(定期转账支付):指仅针对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客户,在办理提取申请后,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系统将按照客户申请的周期每半年或一年定期将其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到客户指定的个人储蓄账户中。

5. 广州市买房 住房公积金怎样用

您好,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广州市买房 住房公积金怎样用

6.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是多少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议通过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2022缴存年由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相关答疑】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其2021年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是否可以降低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后还需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吗?      答: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具体办理指引请登录我中心网站-办事服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困难单位完成降低缴存比例申请手续后,按程序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      (4)缴存单位是否必须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答:各缴存单位均应办理新年度缴存调整(2022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办理时段为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缴存单位逾期不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将无法正常缴存2022年12月及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5)缴存单位如何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答:网上自主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见附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银行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 →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 →按照预约的银行网点、时段到现场取号办理。      注:单位经办人变更的,先办理变更手续,再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业务。      (6)缴存单位是否可以多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因单位核定职工基数错误等需要重新办理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在同一缴存年度内,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应一致,因缴存调整等发生变更的,单位须及时办理补缴或退款。      (7)缴存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是否仍需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单位未及时完成新年度缴存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7.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广州公积金查询方法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
查询公积金的办法:
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5、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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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广州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 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作以下规定。 (1)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等;  二、办理提取的程序   (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应当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单位进行核实的内容,包括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 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   (三)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 (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允许申请补齐; 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支付手续;不具备条件, 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持有准予提取决定 以及存储余额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六)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在一年内提出支取申请,逾期不再办理。